新闻中心 News 分类>>
厦门市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规划布局指引(试行)出台新葡萄娱乐平台
近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出台《厦门市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规划布局指引(试行)》(简称《指引》),引导我市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合理布局,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是指以帐篷为主要露营设备,市民开展自发的非经营、临时性的户外露营活动的地点,主要分布在公园、风景游憩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我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的规划和选点,皆适用本《指引》。记者林依文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应优先选点于以下场地自然条件较好区域:相对平整用地,15°以下缓坡宜占露营点总面积50%以上;充分考虑坡度、坡向、光照、通风等条件,选择自然景观良好地带;选择耐受力较强的砾石地、沙地和干草地等开展公共户外休闲露营活动;利用6现状开敞空间或现有安全平台作为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优先选点于以下配套设施完善区域: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主要进入道路宜与交通干线、重点旅游线路等相连,从外部道路到露营点的公路等级一般要达到三级及以上,并便于停车;附近宜有可接入的、满足营地用电需求的变电设施,有移动通信信号覆盖,鼓励优先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供电;有充足的饮用水和生活用水水源;有利于污水处理设施或转运设施的配置;临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公共厕所。
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优先选点于满足以下应急和救援要求区域:5-10分钟消防站覆盖区域;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宜设置消防设施,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水桶、沙箱等);林区林缘露营点要设置明显的森林防灭火宣传警示标志,铺设、新葡萄娱乐注册引接消防水管。
《指引》中明确,各类公共管理及公共服务机构应为市民开展户外休闲露营活动提供支持和帮助。市资源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文旅、公安、生态环境、住建、市政园林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区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规划选点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各区人民政府承担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属地管理责任,引导辖区露营点规范发展,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露营点的日常维护、监管以及投诉处理等。
此外《指引》还设置了负面清单,明确公共户外休闲露营点避免占用耕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